法院打进黑名单 来凤两“老赖”主动还款

本网讯(通讯员司欣梅)“以后欠款得及时归还,不然上了黑名单就不好办了。”6月23日,前来履行还款义务的何某、沈某说道。至此,拖了2年的欠款终于回到了执行人储某的手上。

何某、沈某是来凤法院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2014年3月,二人因资金周转需要,从储某处借款10万元现金,但并未依约还款。债主储某经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来凤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何、沈二人以各种借口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借钱的时候他跟你喊‘老子’,还钱的时候你跟他喊‘老子’。”是对那些借钱不还“老赖”们的形象刻画。去年12月,来凤法院向社会集中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何、沈二人被列入此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即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何、沈二人出行受到了限制,给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因此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还款。

鉴于债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何、沈二人已履行完毕相关义务,法院将何、沈二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了下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