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二期)硬件设备购置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二期)硬件设备购置
二、谈判编号:LFCG-2016-109a/1
三、货物需求:汇聚交换机4台、接入交换机1台、桌面虚拟化系统72套、瘦客户机终端72台、无线AP(室内)12台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元整(¥358000.00元)。
五、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具备:
5.1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 若所投桌面虚拟化系统及瘦客户机终端不是产品制造商的,则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3 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
5.4 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5.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谈判当天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与谈判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
6.1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则在谈判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报名办法及谈判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八、谈判供应商签到截止时间
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在2016年12月13日15:00时之前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签到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超时将被拒绝。
九、谈判时间与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3日15:1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举行谈判会议。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谈判资料参加谈判。
采购人: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张冬生
联系电话:15971704999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田六一、向 彬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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