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一小时后死亡 法官调解医患双方矛盾

近两年,医患关系紧张,很多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情绪失控,做出堵医院大门、欧打医生等等不当行为,试想也有与你同样需要医院、医生挽救的生命,他们的生命可能会在你们医闹的耽误中消逝!

来,一起看看正确处理医患纠纷的例子。

近日,一起医疗损害责任赔偿纠纷案在来凤法院开庭,孕妇刘雪琴(化名)在来凤某医院诞下一名婴儿,谁知婴儿出生后出现意外死亡,刘雪琴夫妇遂将该医院告上了法院。

经过法庭调查,孕妇刘雪琴因怀孕即将分娩,到来凤某医院住院待产。剖腹产后刘雪琴产下一名婴儿,一个多小时后,婴儿因急性胎儿窘迫窒息死亡。

医院在事发时,已向原告刘雪琴夫妇垫付2万元安葬费用并达成协议,同意双方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后,经人民法院判决,医院再作出相应赔偿。

原告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1、对被告医院在治疗产妇分娩过程中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2、对被告医院的医疗行为与原告生育的婴儿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

司法鉴定结论认为新生儿死亡,医院方存在一定的过失。经过法庭的调解,作为被告的医院方愿意赔偿给原告刘雪琴夫妇孩子的死亡赔偿金、安葬费、精神抚慰金等等十多万元,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应经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处理。

本案中,受害人没有采取任何过激的方式来维权,而是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经过调解、鉴定,诉讼来处理问题。     作为医院方也没有逃避责任,积极赔偿,走法律途径,并且在法院调解中积极配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让受害人获得足额的赔偿,最终这次医疗事故通过双方当事人及法院共同努力,得到了圆满的处理。

 

 

(作者:王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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