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

(见习记者廖婵)10月27日,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农保基金征收工作会议召开,学习《来凤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两金”参保缴费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子明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县地税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自2017年9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统一由地税部门征收,征收范围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180元/人,个人账户配置标准为120元/人,各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定点收取与入户收取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负责开展征收工作,同时要将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任务。

会议指出,各相关单位要明确新变化,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清楚掌握医保缴费收费类别、征收主体、征收标准等变化;要明确新要求,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各乡镇要加大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城乡居民医保舆论氛围;要明确新任务,确保新目标完成,各乡镇实行定期结算和阶段目标管理,确保12月20日前参保率达98%以上(卡内贫困户参保率达100%)。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加强对经办人员政策培训工作,明确工作专班,制定征收方案,责任到人。定期通报进度,分阶段公布征收情况,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把握关键环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征收督导专班,定期到乡镇督导检查征收工作,严肃追责问责。

与会人员还参加了业务培训,学习城乡居民医保征收流程、票据使用、资金入库等相关内容。

来源 | 来凤新闻网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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