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9点30,来凤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恩施市红庙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得知该院的被执行人方某已被控制。原来,方某从外地回来凤,打算在恩施留宿一晚,在酒店登记入住后,行踪即时被公安的网上布控系统捕捉,红庙派出所立即出动警力将其控制,并通知了法院。
接到通知后,来凤法院执行干警火速出动,赶往红庙派出所,当场对方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并送交拘留所。
2015年6月5日,方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来凤县往湖南龙山县方向行驶,车辆行至龙山县岳麓大道公交车首发站路段时,往左越过中心双实线与对面正常行驶的吴某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方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2016年10月,来凤法院审理判决,方某赔偿吴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两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方某未自觉履行义务,为了赖账甚至离开来凤逃往外地,吴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查明,方某长期在外务工且住所不定。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方某到法院履行义务,但是方某不接执行法官的电话,长期规避执行,避而不见执行法官。
此次被拘留后的方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联系其家人。下午2点30,方某家属送来2万余元的赔偿款,案件得以执结,方某被释放。
方某的“落网”,离不开法院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执法,公安机关的布控,真正使“老赖”寸步难行、无处藏身,成为了法院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利器”。法院快速出动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来源 | 通讯员 司欣梅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