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关于评选“乡土拔尖人才”的公告
为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发展自我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传承性,助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为全面建成富裕、绿色、文明、和谐的“小康来凤”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乡土拔尖人才”评选活动,现予以公告。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各乡镇、各行业内具有骨干带头作用,群众公认,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的生产型人才、经营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
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工勤人员)原则上不列为推荐报名对象。
(二)评选名额:本次共评选“乡土拔尖人才”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对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助力脱贫攻坚,带动力强的各类人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乡土拔尖人才”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者;
2.因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
3.因主观原因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严重损失者;
4.因其它原因不符合“乡土拔尖人才”条件者。
(二)业绩条件
1.生产型人才。主要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农产品初加工能手等。
种植能手。积极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熟练掌握标准化种植技术。其中:①种植业主。粮油作物种植面积50亩以上,茶叶、蔬菜、水果、干果、药材种植面积20亩以上,食用菌栽培面积5亩以上,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②专业合作社。种植规模500亩以上,覆盖带动贫困户15户以上,带动农户50户以上。
养殖能手。以养殖一种或多种畜禽、水产动物为主要收入来源,辐射带动农户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3户)。其中,水产养殖面积40亩以上,年均收入10万元以上;养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养蛋鸡年达到20000只以上,养肉鸡5000只以上,养鸭2000只以上,年均收入20万元以上;养羊年达到200只以上,养牛年达到50头以上,年均收入10万元以上。
加工能手。专门从事农林产品加工业,包括粮棉油加工能手,食品及饲料加工能手;酒、各类饮料、茶叶加工等,辐射带动农户1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3户),加工能力可以辐射到周边村组,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
2.经营型人才。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农业产业化企业经营人才、农村经纪人、农家乐经营项目等。
家庭农场主。以家庭为生产单元,在工商或相关部门正式注册家庭农场的业主。种养规模为本村普通农户的5倍以上,土地经营年限3年以上,年创经济效益为本村普通农户5倍以上。
企业法人代表。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解决5个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从业3年以上,年收入是本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
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包括各类农民合作组织、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组织成员达到10人以上。担任负责人、理事和技术骨干2年以上。
农村经纪人。以收取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市场信息提供、技术引进、中介服务的负责人,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倍以上。
农家乐项目投资人。以农业为基础、以旅游为手段、以休闲为目的,打造旅游景区、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乡土风俗文化创意产业建设为一体的农家乐项目,年均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解决10个以上农村劳动力就业。
3.技能型人才:包括技能带动型人才、技能服务型人才和技能传承型人才。
技能带动型人才:指具有设计、建筑施工等方面的特长或技能,以从事该行业为主要经济来源,能带领其他农民掌握该技术并进入该行业从业的能工巧匠。包括花卉园林设计建筑师、刺绣师、藤编师、雕刻师、厨师、木匠、鞋匠、泥瓦匠、篾匠、漆匠等手工业者。年纯收入超过当地农民人均收入5倍以上,带动从业人员5人以上。
技能服务型人才:主要指村级或企业技术人员,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包括村级技术员、动物防疫员、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肥料配方师、农机驾驶和维修能手、农村能源工作人员、农村信息员等。服务对象在20户以上。年收入为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3倍以上。
技能传承型人才:主要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传统医药、传统体育、传统技艺、民俗等技能传承型人才。带动从业人员5人以上。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107年12月5日。
(二)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所需材料:报名时需填写《来凤县乡土“拔尖人才”报名推荐表》,主要业绩介绍800字左右,并提供2寸彩色登记照1张,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所获资格认证证书复印件、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专家评审。根据报名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及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1:2的比例,初步确定评选名单。
(二)资格审查。征求纪委、综治、计生、安监、信访、环保、工商、税务、人社、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初步人选的意见。
(三)组织考察。由县委人才办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确定“乡土拔尖人才”前20名建议人选。
(四)媒体公示。在县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对前20名建议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研究决定。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六)命名表彰。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对“乡土拔尖人才”进行表彰。
咨询电话:0718-6298208
中共来凤县委人才办
2017年11月24日
来源 | 来凤电视台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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