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尊敬的农民朋友:

您好!

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查清全国农业家底,系统总结和评价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全面掌握“农村、农业、农民”的基本信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决策依据,其意义十分重大,工作十分重要。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按照农业普查工作安排,2016年8月开始清查摸底,2016年9月入户登记。请您履行公民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协助佩带农普证件的工作人员填报农业普查表,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庄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对您所提供的数据予以严格保密,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您的支持与配合,是对国家和社会的无私贡献,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配合农业普查工作。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特向您及家人致以亲切的节日问候,祝您及家人节日愉快,事业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来凤县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

来源︱来凤县统计局

编辑︱吴思志

审核︱肖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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