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围绕着“新消费.我做主”的消费年主题要求,“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在来凤县龙凤文化中心广场举行,营造了“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打造新动力”的工作氛围。
据悉本次“3·15”宣传咨询活动是由来凤县人民政府与来凤县消费者协会主办,协同工商局、食药局、质检局等6个行政部门以及电信分公司、凤头食品、民生天然气等10家企业共同创办。本次活动主要包括:一是活动参与单位以宣传板与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食品、药品、烟草、农资及特种设备等的辨别与安全使用知识;二是现场工作人员以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解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亮点所在;三是来凤县工商局在活动现场设立专门的咨询台与投诉台,现场解答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的疑问并受理消费者的申投诉问题。
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供咨询90余人次,重点突出“新消费,我做主”的消费年主题,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健康消费,同时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在新的消费环境下的自主维权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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