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白皮书

                         前    言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质量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照省委省政府“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为总方针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积极探索以改革促发展的有效途径,着力推动大质量格局机制形成,在“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提升质量水平上限”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十三五”全省质量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客观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状况,深入推进质量强省战略实施,特编制本白皮书。

本白皮书是我们在收集各成员单位已有数据资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立足第三方客观视角,按照大质量科学架构,根据检验检测结果,采用定量定性分析方法编制而成的。主要内容包括:我省经济社会运行的总体质量水平、存在薄弱环节及下一步对策建议。其中的主要质量指标,可作为党委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参考信息,也可为我省进行质量水平环比评估提供基础依据。

受经验、水平及资料等方面制约,本白皮书尚有许多不足之处,敬请领导及专家学者审阅指正。

湖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

 

第一篇  全省质量总体状况

2015年,省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为全面提升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供了政策保障。为了在新常态下进一步将湖北质量发展工作引向深入,省政府于2015年10月主持召开了全省质量大会,省委省政府、国家质检总局主要领导到会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为“十三五”湖北质量工作的大发展定下了调子,指明了方向。评定表彰了第6届“长江质量奖”,获奖企业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排头兵、领头羊,特别是十堰市太和医院的获奖实现了服务业长江质量奖“零”的突破。截止2015年底,全省获批筹建国家级质检中心26个,总数居中部第二位,省级质检中心50个,覆盖全省重点产业集群的公共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基本完成。全省有效期内湖北名牌产品达到95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2个,位居中部第一、全国第二,名牌企业总资产规模7018亿元,名牌产品产值突破600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近五分之一。质量文化建设成绩显著,“服务经济、奉献社会、成就事业”的质量核心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增强了活力、激发了干劲。

 

一、产品质量状况

 

(一)工业产品质量

2015年,我省重点对化肥、农膜、农药、水嘴软管、危化品包装物、液晶显示器、钢筋、混凝土输水管、人造板、新型墙体和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电光源产品、危化品、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机动车零部件、家用电器、服装、铅酸蓄电池、农业加工机械、条形码、直热式阶跃型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防盗安全门、水泥、超声探伤仪(检测仪)、X射线探伤机、建筑外窗建筑型材、贵金属珠宝饰品、塑料管材及管件、生活纸制品、陶瓷砖、家用和商用燃气灶具、电线电缆、高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建筑防水卷材、涂料、玻璃制品、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手洗餐具洗涤剂、水泥包装袋、塑料编织袋、瓦楞纸箱、汽柴油、童车、电池、电动自行车、固体激光器、纺织纱线、金刚石圆锯片、定配眼镜、食品用包装容器及工具、车载钢罐体、车载铝罐体、床上用品、絮用纤维制品、液化石油气、烟花爆竹、机械装备及专用设备、煤炭等57种产品开展了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共抽查全省2478家企业生产和销售的4797批次产品,合格4504批次,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89%,未发现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从抽查情况来看,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我省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较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仍保持了持续增长,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

1、质量抽查基本情况

2015年全年共抽查全省2478家企业生产和销售的4797批次产品,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89%,较上年提高了1.59%。大中小型企业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8.80%、97.8%、93.10%,较上年分别增长了0.56%、5.99%和1.92%。加大了本次抽查产品范围内2014年省级监督抽查共231批次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了电线电缆等10类重点整治提升产品和许可证发证产品的抽查力度,加大了今年上半年合格率较低的液化石油气和新型墙体材料的跟踪抽查。其中,电线电缆10类重点整治提升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6.97%,许可证发证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7.18%,液化石油气和新型墙体材料的合格率由上半年的76.17%提升到82.32%。

一二三四季度分别监督检查了农资产品、工业生产资料、钢筋等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日用消费品等产品。其中,第一季度监督抽查农资产品、698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6.56%;抽查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20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5.00%;抽查了液晶显示器8批次,抽查合格率为100%;抽查了陶瓷片密封水嘴、软管15批次,抽查合格率66.67%。第二季度监督抽查了电线电缆等9类工业生产资料366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5.90%;抽查了水泥等8类建筑装饰装修材料471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8.30%;抽查了防盗安全门等9类日用消费品314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2.68%;抽查手洗餐具洗涤剂等1类食品相关产品15批次,抽查合格率为100%。第三季度监督抽查了LED显示屏、服装等5类日用消费品264批次,抽查合格率为74.62%;抽查了混凝土输水管等5类建筑装饰装修材料736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3.07%;抽查了汽车制动器衬片等8类工业生产资料1061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5.38%;抽查了农业加工机械100批次,抽查合格率为100%。第四季度抽查了钢筋等4类建筑与装饰装修材料397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4.71%;抽查了化肥等 2类农业生产资料696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4.83%;抽查7类工业生产资料557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9.41%;抽查了家用电器及制冷器具等5类日用消费品290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8.62%;抽查了食品用包装材料509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9.61%。

2.产品质量抽查情况分析

农资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呈上升趋势,较2014年提升了2.53个百分点。不合格仍然集中在复混肥(复合肥)产品中,其质量问题主要是总养分和单一养分不合格、氯离子不合格、标签不合格。农药质量有所下滑,较2014年下降了3.63个百分点,其主要质量问题是有效成分等主成分不合格、水分不合格、产品pH值不合格。农膜质量水平提升较大,合格率较2014年上升了27.44个百分点。

日用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第二季度同比出现下滑,服装类产品抽查合格率比去年下滑了8个百分点,主要质量问题是产品的纤维成分不合格;家用电器质量明显提升,抽查合格率比去年提升了5.71个百分点。第三季度日用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抽查合格率比去年上升了7.37个百分点。其中,防盗安全门、电动自行车、家用和商用燃气灶具、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抽查合格率达到了100%。童车、瓦楞纸箱、生活纸制品抽查合格率比去年分别下降了7.5、4.17、1.13个百分点。第三季度抽查不合格集中在童车、贵金属珠宝饰品、瓦楞纸箱、生活纸制品产品中。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整体质量水平呈先降低再回升,第四季度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抽查合格率比前三个季度提升了1.81个百分点。混凝土输水管继续保持100%的水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钢筋、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整体质量均不同程度提升,分别提升了13.56、6.63、4.57个百分点;涂料、玻璃制品继续保持100%的水平;水泥、建筑型材、建筑防水卷材、陶瓷砖整体质量均不同程度提升,并且水泥、建筑型材、建筑外窗、陶瓷砖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塑料管材及管件合格率下降了5.15个百分点;人造板抽查合格率下降了5.89个百分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不合格集中在塑料管材及管件、建筑防水卷材两类产品中。

工业生产资料整体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与2014年相比,自卸车整体质量继续保持100%的好水平;汽车制动器衬片、机动车零部件等汽车相关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均比去年提升,其中汽车制动器衬片、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车用润滑油、抽查合格率达到了100%;高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直热式阶跃型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超声探伤仪(检测仪)及X射线探伤机整体质量水平继续保持100%的好水平;电线电缆、固体激光器、纺织纱线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均比去年提升,抽查合格率分别比去年提升了7.65、10、10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资料不合格主要集中在小功率电机、机动车零部件、车用柴油及普通柴油中。其中小功率电机整体质量水平下滑较多,其抽查合格率比去年下滑了30.77%;车用柴油及普通柴油抽查合格率比去年下滑了3.61个百分点。

今年首次对我省中部电商总部基地-鄂州葛点的电商物流仓库和电商平台上热销的服装产品开展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表明,非电商服装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6.25%,电商服装产品抽查合格率为50%。虽然服装产品整体质量水平不高,但经过多年的跟踪抽查,服装的安全性能指标大大提高,经抽查过的服装企业其整体质量水平远高于未经抽查过的服装企业。

首次在市场上抽查了卫浴用的陶瓷片密封水嘴和卫生洁具用软管,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抽查合格率为44.44%,卫生洁具用软管产品全部合格。抽查结果表明市场上销售的水嘴产品质量不高,主要质量问题是有5批次水嘴的酸性盐雾试验项目不合格,原因是生产企业电镀工艺有缺陷,致使镀层质量差;或电镀时间不够导致镀层厚度达不到要求。

(二)农产品质量

2015年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分别对我省开展了4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90%,与2014年持平。其中,农业部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50%,与2014年持平,蔬菜监测合格率97.70%,水果95.80%,食用菌 100%,茶叶100%,畜禽产品100%,水产品98.50%,位居全国前列。为此,2016年1月农业部陈晓华副部长再次(第五次)致信我省省政府分管领导,表示高度肯定和感谢。总体来看,2015年,我省6大类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保持高位运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向好。

2015年,我省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610个,全省“三品一标”企业1988家,品牌总数4386个,总产量1945万吨,总产值达670亿元,出口创汇2.9亿美元,总量规模位居全国前列。2015年新登记地理标志品牌16个,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达到94个,登记品牌数量位居全国第5位。

(三)市场商品质量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对流通领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和交通工具四类商品(不含网购商品和农资、成品油)为重点,开展“靶向式”抽查检验,四类重点商品共计抽检16661批次,其中,城区抽检主要品种为服装鞋帽类商品,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主要抽检品种为家用电子电器、装修装饰材料类商品,与上年相比,城区抽检量有所减少、非城区抽检增加。

服装鞋帽类商品共抽检6629批次,比上年增加70.19%,占全年抽检商品总数的40%,居四类重点商品首位;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共抽检6559批次,比上年减少12.21%,占全年抽检商品总数的39%;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共抽检2885批次,比上年增加7.93%,其中,家具、燃气灶具、电吹风、电热毯等取暖设备、板材、电动车六种商品“靶向式”抽检的不合格商品发现率较高;交通工具类商品共抽检588批次,比上年增加14.4%,在四类重点商品中不合格商品发现率增长最快。

全省共发现并查处不合格商品12564批次,共立案查处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案件6992件,比2014年增长6.83%,比2013年增长24.21%;案值5541.80万元,比2014年增长13.31%,比2013年增长30.14%。

(四)食品质量

2015年,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到77.15%,比上年度提高了3.65个百分点。在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共同组织开展的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评中,我省晋级全国前四强,成为全国连续三年排名前五位的三个省市之一,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迈入全国第一方阵、第一梯队。

2015年全省共完成了25个食品种类(包括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环节的抽检监测工作。监督抽检18510批次,其中不合格1014批次,抽检不合格率为5.48%;风险监测5861批次,其中问题样品103批次,问题样品率为1.76%。

(五)药品及医疗机械质量

2015年全省药品抽验共完成17394批,不符合标准规定1201批,不合格率为6.9 %。抽验结果显示:化学药品、药包材、药用辅料质量较好,中成药次之,中药材中药饮片问题突出。我省完成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样任务110批,其中,中央补助地方项目的抽样任务完成19个品种109批,总局本级项目抽样任务完成1批,合格率93.6%;完成本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目标任务340批,其中35批为评价性抽验,合格率92.4%。

2015年全省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8204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831.2份;共收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8945份,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54.25份。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质量评估工作,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专项检查,大幅度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审核、评价水平。

2015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收集、评价情况统计表

地区

报告总数

百万人口报告数

1-12月累计

1-12月累计

武汉市

9437

923.4

黄石市

1553

635.2

十堰市

3939

1169.9

荆州市

3845

669.9

宜昌市

5007

1221.7

襄阳市

3316

593.1

鄂州市

1738

1644.3

荆门市

2800

969.8

黄冈市

4514

722.0

孝感市

3600

741.8

咸宁市

1797

723.1

仙桃市

864

729.2

潜江市

792

831.6

神农架林区

43

561.4

恩施州

2300

694.4

天门市

841

652.4

随州市

1818

833.9

合计

48204

831.2

2015年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收集、评价情况统计表

地区

器械报告数

百万人口报告数

1-12月累计

1-12月累计

武汉市

1772

173.39

黄石市

516

211.04

十堰市

525

155.93

荆州市

642

111.86

宜昌市

848

206.92

襄阳市

667

119.29

鄂州市

151

142.86

荆门市

346

119.84

黄冈市

899

143.80

孝感市

774

159.49

咸宁市

303

121.93

仙桃市

240

202.55

潜江市

148

155.40

神农架林区

9

117.49

恩施州

615

185.69

天门市

191

148.18

随州市

299

137.15

合计

8945

154.25

 

(六)进出口商品质量

1、进出口商品总体质量状况

2015年经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含下级机构)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60146批,货值575977.1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0.98%和1.85%;出境货物检验检疫48019批,货值406019.5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2.57%和3.83%;入境货物检验检疫12127批,货值169957.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87%和3.25%;不合格货物2352批,不合格金额16525.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94.4%和39.59%;受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3752批,40.1万件;受理入境货物木质包装16175批,47.7万件;截获各类疫情5421种次。2015年,集装箱报检总数为242163标箱,查验总数为34713标箱,进行卫生除害处理115550标箱;检疫出入境飞机13394架次;出入境人员查验1857340次;健康检查数36405人次,艾滋病监测34610人次,健康检查发现病例数4244例,预防接种数35923人。全年全省产地证签证共47907份,签证金额282145.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7%和1.92%;企业享受关税减免优惠6011.56万美元。

2015年全年检验检疫批次情况及同期比较

2015年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情况与去年同期比(货值:万美元)

 

出境总批次

出境总货值

不合格批次

批次不合格率

2014年

49287

422219.8

68

1.40‰

2015年

48019

406019.5

557

11.5‰

同期增减

-2.57%

-3.83%

719.12%

721.43%

2015年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情况与去年同期比(货值:万美元)

 

入境总批次

入境总货值

不合格批次

批次不合格率

2014年

11459

164640.9

729

6.36%

2015年

12127

169957.6

1795

14.80%

同期增减

5.87%

3.25%

146.23%

132.70%

2、进出口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综述

(1)出口水产品。2015年我省水产品出口多年来首次出现大幅下降,出口1.8万吨、货值2.30亿美元,较上年分别下降44.6%、39.2%,拖累我省食品出口整体下滑的主要产品是小龙虾和回鱼片。

(2)出口果蔬罐头。2015年我省出口果蔬罐头16.9万吨、货值1.11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9.5%、12.8%,其中,水果罐头出口5.8万吨、货值4745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9.3%、20.2%。出口果蔬罐头的总体质量安全水平虽稳定,农残虽无超标情况,但多年来首次出现检出多菌灵。

(3)出口茶叶。2015年我省茶叶出口的大幅增长成为亮点,首次实现出口量突破1万吨,货值突破1亿美元,达1.2万吨、1.07亿美元,较上年分别增长45.4%、19.9%;其中,绿茶出口9462吨、红茶出口2205吨。茶叶的总体质量安全水平虽较上年有所上升,农残的项目超标率较上年下降,但农残的风险隐患增加,检出项目及检出率均较上年上升。

(4)出口蜂产品。2015年我省蜂蜜出口2.9万吨、货值5627万美元,较上年同比分别增长22.2%、16.9%。蜂蜜的总体质量安全水平较上年上升,仍存在兽残风险隐患,其中四环素的本项超标率攀升614.9%,掺假鉴别项目检出16样项次。

(5)出口小龙虾制品。2015年我省小龙虾制品出口1.3万吨、货值1.68亿美元,分别下降46.0%、42.7%。小龙虾制品的总体质量安全水平较上年下降,兽残是最大的风险隐患,呋喃唑酮、氯霉素的本项超标率大幅上升,另有个别恩诺沙星、呋喃西林超标情况。

(6)出口食用菌。2015年湖北辖区出口食用菌共计9288批,重量60181.6吨,货值99767.7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26%、0.83%和0.09%。出口品种以香菇、黑木耳、白木耳等干制食用菌和蘑菇罐头为主。其中出口货值达千万美元以上的共31家,比2014年增加7家。我省出口食用菌总体质量相对稳定,但仍有因二氧化硫、多菌灵等超标被国外通报和退货的情况发生。

(7)出口蛋品。2015年全省共出口蛋品2441批,28585.6吨,货值5343.1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7.8%、- 0.02%、- 12.46%。其中鸡蛋占出口额的八成左右。2015年出口蛋品无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也没有退货、索赔情况,没有被国(境)外通报不合格情况。

(8)出口河蟹。2015年全省河蟹出口290批,1669.6吨,货值5593.8万美元。湖北出口河蟹总量保持连续第7年全国第一,在香港河蟹市场份额超过一半,台湾市场占有率也进一步增长。全省出口河蟹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检测结果也全部合格,出境合格率达到100%,为明年扩大海外市场占有率奠定了基础。

(9)进口粮食。2015年我省进口粮食367.5万吨。其中直接进口数量10.3万吨,批次145批,主要种类为大米;后续监管进口数量357.2万吨,批次271批,主要种类为大豆、木薯干等,占总进口粮食总量97.2%。进口粮食主要涉及巴西、美国、乌克兰、法国、泰国、越南、柬埔寨、澳大利亚、法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国。主要用于食用油榨取、养殖业饲料加工、酒精生产。在进境粮食中疫情截获36种,172次,涉及货物62批,来源国家为澳大利亚、泰国等。我局已经连续7年开展外来杂草监测,涉及71个进境粮谷加工企业。

3、进出口工业品质量状况综述

(1)出口儿童用品。2015年我省出口儿童用品1468批、货值7835.94万美元,同比增加3.23%和15.66%。其中主要为童车。2015年我局共检出11批不合格儿童用品,不合格原因有危险夹缝、包装缺陷、使用回收边角料做填充物、超许可证范围等。湖北童车产品销售以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产品档次不高。且多为加工贸易,利润较低。近年来企业开始申请注册自己的品牌,17家童车企业的50多个产品通过了3C强制产品认证,少数企业还通过了欧盟CE产品认证。另外,已经有企业开发了适应欧美的产品,并由铁管车开始向铝管车过渡。

(2)进口汽车。2015全年湖北局缺陷召回监督管理涉及召回112批,涉及奔驰、宝马、通用、日产等31个品牌,涉及数量12238辆,召回情况整体良好,各经销商落实缺陷召回情况较好。

(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2015年湖北省共计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名录》内危险化学品1426批、139585吨、12492万美元,其中:出口危险化学品135817吨、11765万美元;进口危险化学品3768吨、727万美元。全年湖北地区共检出出口危险化学品不合格99批、2742吨、354万美元,主要集中于包装和危险公示标签不合格。进口危险化学品不合格2批,分别是从日本进口的硫磺和瑞士进口的油漆。

(4)进口棉花。2015年湖北地区进口棉花继续呈大幅减少态势,全年共计检验进口棉花160批、38570吨、6796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36%、52%、61%。检验发现,86%的批次在品质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对外索赔58.1万美元;94%的批次在重量方面存在短少,对外索赔55.9万美元。进口国别以美国棉花为主体,占进口总量的59.9%,其次是巴西和澳大利亚棉花。

4、关于加强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维护国门生物和生态安全的综述

2015年全省共截获外来有害生物249种5603次,截获种类数和种次数同比增长34.59%和400.27%。截获危害严重的检疫性有害生物13种72次,包括在全省范围内首次截获了落叶松断眼天牛、四纹豆象、双棘长蠹属、窄吉丁属等。我局在武汉天河空港口岸共截获旅客非法携带物1196批次,同比增长420%,截获禁止进境邮寄物238批次,多次截获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多肉植物”、“刺眼花”、“人体胎盘提取液”、“巨形蜘蛛”等活体生物和违禁物品。

 

(七)特种设备质量

1、特种设备数量及特点

截至2015年底,全省在用各类特种设备共346710台(套),按设备类别分,锅炉15716台,压力容器95553台,电梯147795部,起重机械7062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6294辆,客运索道26条,大型游乐设施701台,另有气瓶4422180只,压力管道13798.56公里。其中累计停用设备18490台,报废设备14469台。

我省特种设备拥有量占全国总量的3%,设备总量居全国第11位,年增长约10.35%。其中电梯增长20.86%,起重机增长3.64%,压力容器增长3.20%,厂(场)车增长15.85%,大型游乐设施增长12.52%,客运索道增加3条,锅炉略有下降。

2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机构单位情况

2015年底,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总数116个,其中专职监察机构100个,兼职监察机构16个。有专职和兼职安全监察人员489人,其中安全监察机构在岗的行政编制专职监察人员329人,人均监管在用特种设备1054台(套),监管负荷和压力呈上升趋势。

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13个,其中省局直属湖北特检院1个(下设15家分院),武汉市局直属机构2个,自检机构8个,行业检验机构2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2家。上述机构共有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共1515人。共有921人持有2200张特种设备检验员证,其中高级检验师证1个、检验师证687个;无损检测有458人取得1346(人、证),其中高级证155个、中级证1045个。

全省另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17家,气瓶检验机构27家,安全阀校验机构8家,两工地检验机构6家。

2015年,我省共有持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3335家持有3441证(项)。其中特种设备设计单位115家共115证(项);制造单位280家319证(项);安装改造维修单位1388家1445证(项);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共发放许可证1552张。

3、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5年我省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全年万台设备事故起数0.086,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为0.086(不含气瓶、管道),2项指标均低于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安委会控制指标,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我省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在2008年后持续下降,除2012、2015有所反弹外,连续多年来保持平稳略降的态势。

(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5年,全省质监、工商、食药监和农业部门行政许可和执法稽查系统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实现全年无重大或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全省质监系统依法审批工业产品许可证285张,食品相关产品89张,对37家现场审查不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的企业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证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已经完成分类、进入分类监管环节的企业有1567家,其中AA类企业有95家,A类企业有585家,B类企业有828家,C类企业有59家。按照不低于获证企业总数的10%的比例进行了证后监督检查。对364家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生产许可档案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清理,对发现的64个问题,正逐步进行整改。全省组织危化品方面的检查组103个,检查企业272家,排查隐患68项,其中,已经整治62项,发现重大隐患8项,其中已经整治7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39起,整治违规违章行为23起,停产整顿25家,关闭取缔2家。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系统督促、帮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GMP、GSP,我省已通过新版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202家,通过率为74.5%,已通过新版GSP认证的企业717家。

全省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611316件,其中:咨询483657件、投诉112534件、举报15125件,分别占12315诉求总量的79.12%、18.41%和2.47%。与2014年相比,诉求总量增加了94683件,增幅为18.33%;其中,咨询增加74500件,增幅为18.21%;投诉增加15946件,增幅为16.51%;举报增加4237件,增幅为38.91%。2015年投诉量增幅和举报量创三年来新高,表明消费维权宣传效果明显,消费者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通过“靶向式”抽检共发现并查处不合格商品12564批次,立案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6992件,案值5541.8万元,组织女性用品、儿童用品、眼镜、消防商品、电子商品、建材、汽车配件等商品抽检1772批次。全省食品案件立案22909起,结案21054起,货值1.1626亿元,结案率达91.9%以上,移送公安机关57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9人,批捕15人。全省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共立案6461件,结案5938件,结案率92 %,货值金额 2051.2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 33 件,涉案金额 618.11万元 ,捣毁药品制假售假黑窝点 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 12 名,案件信息公开366件。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10万多家次,查处问题1502多起,查办案件981起,捣毁窝点129个,取缔无证照企业64家,吊销证照企业158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涉及金额341.12万元,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系统深入开展铲除制假售假黑窝点“利剑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经营冷冻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分类分级和网格化管理,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全省建成透明厨房8400余家,餐饮量化动态等级外置化公示3万余家,创建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景区)31条(个),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单位300家,全省学校食堂B级以上等级达到65.3%,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121家。推进全省12331投诉举报系统一体化建设,受理投诉举报40297件,同比增长403.7%。强力推进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全省主动撤回药品注册申请33个,总撤审率95%。技术审评、现场检查和核查事项3788件,其中技术审评不予通过279件。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建立了20个省直部门组成的省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将特种设备安全融入省安委会“大安全”管理,深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等制度,厘清部门监管职责,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召开省特种设备安全第一次联席会议,开展电梯安全督查工作;编印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手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考核工作,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2)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截至12月底,全省质监系统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9446个,监督整改一般隐患10057个,整改重大隐患26个;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3573起,违规上岗405起。省局发出3期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对暂时未整改的隐患严格执行治理“五落实”,加强督办和监控,确保安全。

(3)电梯安全监管。全省质监系统督促使用维保单位自查自纠124098台,完成隐患电梯整改6974台,重点整治无物业、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191台,对150台老旧电梯实施了改造更新;妥善处置荆州“7.26”电梯事故舆情危机,深入贯彻省领导指示,对涉及申龙同结构的260台电梯和武汉市86台隐患电梯逐台监督完成整改。 5月26-27日,质检总局督查组到我省督查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对我省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4)油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并印发《油气管线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根据职责依法做好油气管线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等工作;严格压力管道元件和压力管道安装生产许可,依法实施油气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全省完成全面检验油气管道1365.2千米,开展安全风险评估19.2千米。

(5)燃煤锅炉节能减排。制定并印发了《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方案》;将燃煤锅炉节能工作纳入省环保委2015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编制全省在用燃煤锅炉清单,指导湖北特检院完成了180台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的安全审查和76台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的节能审查工作,督促省内3家能效测试机构完成了4个型号锅炉的定型能效测试和 255台在用燃煤锅炉的能效普查。

(6)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深化电梯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共派出检查组460个,检查企业10305家,排查隐患4144个,已整改3688个,打击非法违法行为835起,累计行政处罚193.77余万元;扎实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累计督促使用单位安装大型监控系统56台。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一是会同武大质量研究院启动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课题研究。二是委托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开展2015年度省内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三是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等级评定标准》和《电梯标志标识管理标准》两项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四是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积极会同保监会湖北监管局,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会同保险经纪公司提出保险试点方案。五是扎实做好安全监察和检测服务工作,在全系统开展“守规矩、讲纪律、促行风、比奉献”主题教育活动。

(8)特种设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强特种设备事故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二是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认真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174余场次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省局领导分赴各地观摩。三是指导荆州市质监局参与“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应急救援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四是协调建成省级和3个市州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平台,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十)质量基础工作情况

标准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制修订地方标准97个,积极筹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湖北行动计划,服务湖北企业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新增一批农业、循环经济、标准联盟和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突出地理标志产品的示范效应,引领现代农业建设。湖北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3390项、国际标准18项,现行地方标准达到1021项;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67个,成立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29个,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0项,创建武汉东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和赤壁市、鄂州梁子湖区、宣恩县等3个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开展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试点19家。使标准化成为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的牵引。

计量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深入推进。开展“计量助企惠民”行动,校准精益生产、精致生活的"算法"。制定全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规划,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推动精细制造和技术创新;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在燃油加油机、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水、电、气表和医用计量器具等领域,创新监管方式,普查建档,提高受检率,提升精确度。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北)建成投入运行。

截止2015年底,全省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数量11462张。全省检验检测行业营业收入居全国第八位,获批筹建国家级质检中心26个,总数居中部第二位,省级质检中心50个,增加29个,覆盖全省重点产业集群的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完成。技术能力建设累计投入20多亿元,技术装备总值从3.84亿元增加到8.1亿元,增长111%;实验室面积从13.9万m2增加到30万m2,增长116%。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省质检院的节能建材质检中心、武汉市的家用电器能效和纺织服装质检中心、恩施州的富硒产品质检中心、黄石市的特殊钢质检中心、十堰市的汽车零部件质检中心、荆州市的油气钻采设备质检中心、孝感市的纸及纸制品质检中心等8个国家级中心相继完成基建任务。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长江质量检测集团、宜昌和京山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等改革试点取得突破,走在全国前列,改革经验被中编办、国家质检总局向全国推广,襄阳检验检测产业园也已经破土动工,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这些改革为抓好质量工作找到了突破口,推动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技术设施等工作开展,也为下一步推动质量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和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工程质量状况

 

 

(一)建筑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总体状况

2015年,全省共监督工程22436项,受监工程面积29838万平方米,监督覆盖率99%;竣工工程8822项,面积8965万平方米,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100%。

全年共受理质量投诉2934起,投诉结案率98.3%。2015年,全省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4项、国家优质工程奖4 项;创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111项、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419项。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420项,获国家“AAA”级标准化工地16项。2015年我省企业获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成果一等8奖,二等奖8项、 三等奖8项。

项目(单位)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监督工程(项)

19340

22120

22436

受监工程面积(万m2

23122.3

26650.7

29838

竣工工程(项)

4611

5762

8822

监督覆盖率(%)

100

99.9

99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5

4

4

“楚天杯”(省优质工程)(项)

122

81

111

2、主要质量管理工作

(1)“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法人代表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质量责任信息档案、竣工工程永久性标牌等制度有效落实,全省新建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两书”签署率100%,接转工程“两书”补签署率95%以上;竣工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率100%,质量信息档案移交率90%以上。举办新标准宣贯、专题技术培训和示范项目观摩活动,督促各地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和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省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覆盖率达85%以上。组织开展4次“两年行动”督查,随机抽查在建工程218项,查处不合格检测报告31份,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26份,下达执法建议书12份,公开通报35个典型项目。加强检测市场监管,打击虚假检测行为,随机抽查43家检测机构,对存在问题的6家检测机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全省通报。

(2)“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出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督促指导武汉、宜昌、襄阳、黄石等试点市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先行先试、探索实践,陆续形成了一批可学习、可借鉴的示范成果,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基本形成、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开展相关调研、座谈、宣贯13场,召开省级现场观摩会6场,13家试点先进企业和17项试点示范工程受到省厅通报表扬。下发《关于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对我省从试点示范转为总结推广阶段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中国建设报》等有关媒体、网站多次报道我省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3)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加大。重点打击违规建设、项目负责人人证不符、长期缺岗不履行质量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等非法违法行为。处罚相关责任单位241个,罚款585.5万元,60家企业、22名个人被列入市州不良记录及重点监控名单。5次省级检查中,随机抽查在建施工项目218个,下达执法文书129份,公开通报了26个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暂扣发生事故的14家省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函通报当地主管部门处置5家外省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27家企业,约谈了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武汉市住建部门主要领导,以及50家企业相关责任人,监管的威慑力不断增强。全面整顿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机构,取消1家机构考核资格,多家机构停业整顿。

(4)工程质量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开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在荆门、咸宁、十堰、孝感等市安装试运行,逐步建立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接落实住建部“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工作目标。认真开展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能力及新颁布规范标准培训,400余名安全监督人员、130余名质量监督分管业务领导、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和800余名重点培育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质量骨干受训。组织143家检测机构进行沉降观测比对,确定比对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138家、不满意检测机构5家,促进检测能力提升。

 

(二)交通工程质量

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总体合格率上升了1.1个百分点,混凝土强度合格率达到了100%,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提高了20.3个百分点。

1、高速公路建设

2015年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共计35条1673公里,建成高速公路1096公里,新开工项目236公里。至“十二五”末,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6204公里,进入全国前5名。2015年,省厅组织对全省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单位工程中涉及工程质量的74项指标和钢材、水泥、沥青、集料、支座、锚具等原材料进行了抽检和检测,全年监督抽检数据617600个(组),合格数据564495个(组),总体合格率为91.5%。其中:路基工程合格率96.8%,路面工程合格率96.8%,桥梁工程合格率86.2%,隧道工程合格率93.8%,交安合格率94.9%,原材料合格率96.1%。从抽查指标检测数据来看,2015年质量总体保持平稳,与2014年总体合格率(91.5%)相比,合格率持平。

2、普通公路建设

2015年,我省在建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5130个,建设里程19405.78公里。2015年,省厅组织全省各市州级及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对全省在建普通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监督总抽检点数192598点(组),总合格率94.8%,比2014年的94.0%提高了0.8个百分点,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项目质量总体水平处于稳定的态势,质量指标较2014年有所改善。

3、水运工程建设

2015年我省在建水运重点建设项目4个,分别为武汉新港阳逻三期、黄梅港小池滨江码头、黄冈临港新城码头和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等。2015 年我省质量监督机构和各项目监理单位对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共检测189486点( 组) ,总体合格率 95.6% ,较2014年提高1.5个百分点,全省水运工程工程实体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三)水利工程质量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湖北省水利改革总结发展、治水兴水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我省水利行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五个湖北”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大力发展水利,服务三农。作为水利大省,我省在全国水利建设及质量管理中一直位于第一方阵。2015年我省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为全省防汛抗旱保丰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1、继续开展全省水利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2015年,在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分区域分组开展全省水利工程质量及水库工程大检查活动,以典型项目抽查、飞检问题项目回访、质量管理情况调研等方面开展活动,成效显著。

2、多措并举狠抓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一是开展专项督导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狠抓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督导。对省管重点水利工程—荆南四河堤防加固工程、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汉江堤防加固工程、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专程进行督导,深入施工现场,召开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对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二是开展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质量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技能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管人员及参建农民工的素质及质量管理意识。三是依托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抓好质量管理,对工程现场存在质量隐患和发现质量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

3、开展工程质量“飞检”。2015年采取政府采购方式遴选两家具有水利工程检测甲级资质的单位独立开展“飞检”活动,“飞检”单位对委托单位负责,保证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全年共开展“飞检”6批次,检测10个类型共70个项目,对不合格单位要求整改或返工,有力促进了行业内质量意识。

4、全面推进水利工程验收。省水利厅全年共完成四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泵站更新改造、利用日元贷款城市防洪、小水电代燃料等27个项目竣工(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阶段)验收,所有验收项目均合格,且均一次通过验收。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对中小型工程政府验收的工作力度,其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约500个,所有项目均一次通过验收。

5、加大对质量不良行为的处罚。1月,根据2014年质量飞检专报,对参建某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5家施工、1家监理造成质量缺陷的行为给予全省通报批评,不良行为记录一年。8月,根据厅稽察办成果,对参建某灌区自检的1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并在半年内禁止从业。同时,会同相关单位,对质量“飞检”中质量缺陷较多的项目进行约谈,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三、服务质量状况

 

(一)旅游服务质量

2015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5.098亿人次,同比增长12.98%,实现旅游总收入4308.76亿元,同比增长14.84%。其中接待国内游客5.07亿人次,同比增长12.68%;国内旅游收入4206.02亿元,同比增长14.26%;接待入境游客311.76万人,同比增长12.52%,实现外汇收入16.72亿美元,同比增长34.99%。

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首次开展全省旅游发展评价工作。《2015年湖北省旅游发展评价报告》显示:全省旅游产业运行持续向好,发展速度持续增长,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总体发展势头强劲有力。2015年湖北省旅游发展指数为71.2分,其中旅游产业竞争力指数为65.7分,游客满意度为77.4分。旅游行业满意度水平达到了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所提出的“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的要求。综合来看,产业竞争力与游客满意度存在较强的同向关系,旅游产业发展较成熟的市州普遍获得了游客较高的满意度评价,产业发展成熟度较高的领域同样也获得了更多游客的认可。分市州来看,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襄阳市、咸宁市、黄冈市、荆门市、荆州市和随州市为旅游发展指数前十名的市州。基于产业竞争力的数据分析,湖北旅游资源量多质优,市场主体发展迅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客源格局持续优化;政策支持不断加强,市场活力更加充沛;市州发展势头良好,空间布局渐趋合理,构筑了坚实的产业发展底盘。基于游客满意度的感知分析,湖北旅游形象较为鲜明,城市交通便利快捷;网络平台建设完善,信息服务覆盖广泛;旅游市场秩序稳定,游览环境持续改善;餐饮服务较为规范,美食旅游获得认可,为广大游客点赞湖北旅游提供了有力支撑。调查结果也反映了当前旅游发展存在的短板。在产业运行方面,各地旅游发展不均衡,入境旅游市场两极分化,旅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旅游专业人才结构性短缺。在服务质量方面,景区接驳交通不完善,旅游旺季秩序不佳;城市公厕建设不足,卫生保洁不理想;旅游商品特色不足,购物环境有待提升;游览费用较高,住宿价格旺季涨幅较大。

我省旅游景区创建取得新进展。恩施大峡谷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省5A级旅游景区达到11家,总量跃居全国第三位。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质量等级旅游景区332家,其中5A级11家,4A级114家。武当·太极湖旅游区被评为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龟峰山、东湖、尧治河景区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湖北旅游品牌由传统的“一江两山”向东西南北全域推进跨越。恩施、咸宁、襄阳、随州、黄冈、荆州等地继武汉、宜昌、十堰、神农架之后,迅速成长为我省重要旅游城市品牌和旅游目的地。此外,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有旅行社1037家,其中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74家(含12家赴台旅游组团社),有6家旅行社进入全国前50强。全省星级饭店发展到541家(五星级21家)、星级游船8艘(五星级5艘)。随着交通格局日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综合接待能力不断增强,湖北已整体成为全国重要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之一。

旅游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湖北旅游行业以旅游标准化建设为引领,以“旅游厕所革命”为突破口,以旅游交通标识导引系统、游客集散服务中心、旅游停车场和中转站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能力。在“旅游厕所革命”中,全省计划三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2500多座,2015年已新建、改建旅游厕所946座,完成量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9.4%。我省探索出了以“思想发动、创新驱动、标准推动、主体调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奖补促动、快速行动”为内容的旅游厕所革命“八动法”,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国家旅游局在全国予以推广。此外,智慧旅游建设稳步推进,省旅游委官方微信功能升级,实现了包括景区推荐、乡村旅游推广在内的多模块功能。完成灵秀湖北手机掌上游APP二期改造,丰富了景区景点介绍,部分景区实现自动化导游导览和720度全景体验,开通景区门票、酒店住宿、美食特产等团购预订功能,进一步提升了便捷舒适的旅游环境。

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015年6月1日,新修订的《湖北省旅游条例》正式实施。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和《湖北省旅游条例》,围绕游客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旅游质量问题,全面加强旅游市场市场整治。在2015年,集中开展了“质量秩序、联合打黑、清网打非、旅行社规范经营和景区督检”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组织专项检查395次,出动检查人数2320人次,累计检查旅游企业1935家,旅游营运车辆1289台次,导游(领队)484人次。处罚违法违规企业29家,吊销两家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打掉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窝点”9个,查封涉嫌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网站”11家,处理“黑导”27人,取消4星级农家乐21家,取消五星级农家乐4家,取消4A级旅游景区4家,限期整改4A级旅游景区5家。此外,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机构加强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全年共处理旅游投诉397件,办理392件,终止调解5件,结案率99%,协调赔偿金额44.13万元,并定期发布旅游投诉情况,有力维护了旅游者合法权益,有效推动了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 交通运输服务质量

2015年全省公路客运量87951.3万人,公路旅客周转量489.29亿人公里;公路货运量115801万吨,公路货物周转量2380.6亿吨公里;水路客运量574.46万人,水路客运周转量3.32亿人公里;水路货运量33968万吨,水路货物周转量2530.9亿吨公里。

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截至2015年底,湖北省共有接驳运输车辆89台、接驳试点班线共45条。三个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联盟也相继成立(长途客运接驳鄂东联盟、长途客运接驳鄂西联盟、湖北长途客运接驳中部联盟),根据接驳点、线路、车辆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湖北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鄂西联盟成员单位的141辆车和湖北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中部联盟成员单位的100辆车已完成接驳联盟信息上报程序。全省有114家客运站已实行联网售票,随州、宜昌、荆州、神农架林区、恩施、鄂州、潜江七地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联网售票系统应用实施率达100%,襄阳、十堰、咸宁、荆门四地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联网售票系统应用实施率达80%以上。联网售票系统官网访问量达176万人次,网站购票3269人次,网站交易资金20余万元;通过系统售票数 1753万人次,系统交易金额6亿余元;系统纳入客运车辆12512辆、客运线路2400条、数据交换总量达7612万次,共累积基础数据28730多万条。与省邮政公司签署了邮政网点代售客票合作协议,武汉、宜昌、荆州、襄阳、汉川等五个市县的835个邮政网点开展了客票代售业务。为加快推进我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建设,省厅已制定《湖北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票证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管理。

城市公交服务质量。一是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制定的目标和步骤,第一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城市人民政府重视力度明显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公交建设速度明显加快。黄石市、随州市、潜江市、老河口通过竞争性评选成为第二批公交示范城市。二是积极推进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武汉通发卡量达到1800万张,实现了武汉、孝感、仙桃、大冶、汉川、鄂州葛店等城市的“一卡”连通,公共交通正带领武汉城市圈步入“同城生活”时代。2015年年底,武汉市公交在全省首次实现换乘优惠,引导群众公交出行。武汉、宜昌、十堰等城市推出乘客出行服务手机客户端(APP),提供车辆动态信息查询和出行路线规划,打造了“掌上公交”。三是民生公交贴心惠民。宜昌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了BTR,14条线路贯穿市三大主城区,极大地方便了市民出行;武汉开通60余条微循环线路,惠及了城乡群众近100万人,开通13条定制公交线路,市民率先享受了私人订制。孝感完成了一半公交车辆、公交线路的公交公营改造。赤壁市投资1500余万元,购置25台新能源公交车,在全省县级城市中率先发展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

出租车服务质量。一是推进出租汽车公司化经营。新增出租汽车全部实行了公司化经营,全省公司化经营车辆比例达到65%。二是大力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在全省建立了出租汽车行业风险评估制度,明确规定新增运力、新一轮经营权出让、运价调整一律都要举行听证会;着力打击非法营运,规范经营秩序;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主导下,及时委托处理矛盾。三是不断加强管理创新。加强信息技术在行业管理中的应用,武汉、十堰、鄂州、黄冈相继开发建立了出租汽车管理信息系统。武汉推出了“无偿、严管、增车、调价”等一系列综合改革措施,出台了“底线管理、违禁则废”的劣质服务行为处罚规定,免去了经营权有偿出让金,切实为驾驶员减负;襄阳总结推广了“襄阳模式”,使襄阳的公车公营新模式在社会和行业引起强烈反响。四是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省厅先后两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就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通知》,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按照部有关要求,召开座谈会研究《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加强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规范管理,维护行业稳定发展。

港航运输服务质量。一是港口生产能力大提升。武汉新港三江港区综合码头工程等项目顺利启动,黄梅小池、嘉鱼石矶头、黄石棋盘洲、阳逻三期起步工程等项目投入试运营,新增港口能力1800万吨,集装箱通过能力74万标箱。二是航运服务能力大改善。充分吸收上海、重庆等外省市成功经验,积极推进港口企业与航运服务的深入融合发展,筹划建设由武汉新港投集团、华中港航物流集团等为主导的华中航运服务中心。省、市两级合力推动武汉航交所发展,并于2015年10月实现重组开业,与多家商业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三是水路集疏运实现新发展。不断培育品牌航线,举办“武汉-宁波周”活动,签署江海直达战略合作协议,搭建对外经贸合作交流的新桥梁。多式联运模式稳步推进,“汉新欧”集装箱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每月6列、300个标箱的西伯利亚优质木材运到武汉通过阳逻港,经铁水联运分拨到沿海港口;掣肘武汉铁水联运多年的江北铁路香炉山段、阳逻港临时配套铁路等项目加速推进中;宜昌紫云铁路进港建设步伐加快,荆州江陵、襄阳余家湖积极发展“北煤南运”铁水联运。

 

(三)民航运输服务质量

2015年湖北航空运输市场共完成旅客、货邮吞吐量分别为2141.43万人次和16.74万吨,同比增长9.9%和10.9%。近年来,湖北辖区各机场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去年,宜昌机场去年吞吐量达124.5万人次,同比增长10.47%;襄阳机场的旅客吞吐量为79.34万人次,同比增长17.2%。武汉天河机场旅客吞吐量达1894.2万人次,同比增长9.64%,在中部六省排名第一,全国第十三位,目前,武汉天河机场现已开通了韩国、日本、法国、莫斯科、美国、越南、泰国、新加坡、台湾、香港及澳门等39个国际和地区航线,2015年出入境旅客达174万人次,增幅达32%,总量排名中部第一,为建成国内第四大门户机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湖北辖区运输运输航空高速发展的同时,民航服务质量也有了显著提高。在硬件方面,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已进入关键时期,计划投资159.6亿元,包括3600x60的第二跑道,37万平方米的航站楼和60个机位的站坪,可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3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4万吨的目标。按照预定的计划,机场第二跑道将于2016年6月份投入使用,第三航站楼将于2016年年底竣工。宜昌三峡机场完成了凌云集团宜昌民用航空产业园一期工程,新建了一栋14009平方米的机库及附楼,15600平方米的停机坪,2311平方米拖机道,打造了民航产业强强联合的典范,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机场运行保障能力。襄阳机场目前正在新建一个2万平米的航站楼,预计2016年年底投入使用,可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220万人次。神农架机场已经从2014年5月1号开始运行,旅客吞吐量也在稳步增长。十堰武当山机场预计从2016年2月5日通航,将开通了十堰到武汉、北京、上海、西安和杭州等七、八条国内航线。在软件方面,辖区内民航各相关单位不断优化服务标准和流程,主动实施服务监督与改进,积极组织开展品牌建设,践行民航局昌导的真情服务。由于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已经全面推进,机场公司克服了重重困难,正在全力提高机场的航班放行正常率,缩短机场值机、安检排队等候时间、停车场出入等候时间、托运行李提取时间等各项效率指标,使之符合行业标准。

同时,2015年民航湖北监管局在辖区内也开展了民航服务质量专项提升行动,围绕“真情服务”底线,督促、指导各机场和航空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在航班正常、票务服务、行李运输和机上餐食四个方面展开,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变“要我真情服务”为“我要真情服务”,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全方位提高辖区内民航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

(四)供电服务质量

2015年完成35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可研185个,储备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345亿元,175个主网项目获得政府核准。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湖北段按期开工。500千伏孝南变等一批重点工程按期投运。全年投产110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87个,线路1816.7公里、变电容量670.7万千伏安。全面加快配电网建设。全年安排配电网总投资195亿元,创历史纪录。累计投产配电网项目1.93万个,全省“低电压”、供电“卡口”问题初步得到缓解。2015年,湖北省电力公司沉着应对宏观经济下行、电量增速放缓、电网建设任务繁重等困难和挑战,团结拼搏、克难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3.88亿元,同比增长42.57%,其中电网投资190.49亿元,同比增长45.28%,均创历史新高。

全省电力供应可靠有序。2015年,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99.959%,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99.834%;城市地区综合电压合格率99.995%,农村地区综合电压合格率99.355%。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有序应对23轮次大风雷暴雨天气,及时组织抢修恢复供电。圆满完成“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救援保电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全方位开展增供扩销,简化报装手续,全面放开10千伏及以下报装申请。实施大型电能替代项目516个,替代电量35.2亿千瓦时。营销采集系统全省覆盖率达到82.31%,“智能电管家”用户突破1000万户。率先开展跨区发电权交易和集中撮合交易,完成直接交易电量80.8亿千瓦时。

2015年,我省供电方案答复时限为: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30个工作日,均符合或优于承诺时限要求。2015年,全省居民用电报装120.66万户,容量1713.74万千伏安,12596个居民用电报装项目实现“1+1”服务模式,6491个低压电力用电报装项目平均送电时限1.18个工作日(考核时限5个工作日),757个高压用电报装项目平均送电时限1.96个工作日(考核时限5个工作日)。

2015年全省95598总业务量268.96万次,业务处理回访满意率99.01%,业务接派单及时率99.82%,业务回单及时率99.3%,投诉首日联系及时率100%。

 

(五) 医疗服务质量

2015年,我省卫生计生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

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安全得到保障。2015年,41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德医风培训3228次,医院感染培训3471次。医师“三基三严”理论考试88242人次,操作考试74394人次,护士“三基三严”理论考试151365人次,操作考试169972人次,均取得了95%以上的合格率。通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医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减少或避免医疗中的差错和事故,促进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检查病历465.46万份,甲级病案率为96.41%;检查处方数1554.04万张,处方合格率为96.63%,书写合格率达到质控标准。

2015年,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压疮的出院患者人数为3494人,压疮发生率为0.05%。其中,武汉市(0.17%)、仙桃市(0.08%)超过平均值,医疗机构应进行原因分析并加以持续改进。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院内跌倒/坠床出院患者人次为1732人,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为0.02%。潜江、仙桃、天门、荆门、宜昌、十堰和武汉7个市州超过平均值,医疗机构对此应加强监控,保证患者就医安全。

2015年,出院人数756.87万人,医院感染人数5.68万人,医院感染总发生率为0.75%;门诊危重病人抢救53.64万人,门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98.79%;手术患者出院人数205.44万人次,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0.22%;出院人数756.87万人,31天内再住院率2.53%。CT检查总人次数796.16万人次,阳性率80.51%;MRI检查总人次数183.7万人次,阳性率88.38%;大型X光机检查总人次数894.13万人次,阳性率70.81%。

医疗技术能力提升,患者满意度提高。2015年底,全省91.41%的三级医院和67.84%的二级医院实行了临床路径管理,同比分别增长4.8、3.17个百分点。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个数累计12130个,临床路径管理的出院人数68.98万人次,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院总量的9.11%,同比增长1.23个百分点。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为13.47%,达到≤20%质控标准。但神农架(27.07%)、黄冈市(22.41%)2个市州门诊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比例超过20%,全省有9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也未达到质控要求。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53.67%,达到≤60%质控值。但鄂州市(60.89%)、神农架(60.44%)、潜江市(60.19%)3个市州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比例超过60%,全省有12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也未达到质控要求。全省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100人天)平均水平为43.14,超过40DDDs的质控值。从填报数据来看,除仙桃市、鄂州市、天门市、咸宁市、武汉市、黄冈市在质控范围内,其它市州均超过质控值,全省有176家医疗机构也未达到质控值。门诊、住院抗菌药物使用比例总体达到质控要求,且较去年分别下降0.76、0.23个百分点,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虽然超过标准,但其数值由去年的43.42个DDDs下降至43.14个DDDs。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2015年实现多种形式的预约挂号服务,预约挂号人数1123.71万,同比上升31.9%,预约挂号占挂号总量的比例为9.54%,较去年上升1.82个百分点。预约挂号人数以专科医院增速较快,其它依次是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中医医院,三级医院也有较大增长,二级医院略有增长。医疗机构通过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总人数为298.74万人次,患者满意度为96.07%。

(六)邮政服务质量

2015年,全省邮政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全省邮政业累计完成业务总量137.41亿元,同比增长39.28%;实现业务收入115.21亿元(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76%。邮政业务总量和业务收入在全国均排名第10位。

近年来邮政企业不断加大对邮政普遍服务的投入,全省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保持稳定。2015年,全省邮政函件业务量累计完成6756.5万件,同比增长1.22%,函件业务收入累计完成37245万元,同比下降13.23%;包裹业务量累计完成105.81万件,同比下降25.34%,包裹业务收入累计完成4492万元,同比下降22.53%;汇兑业务累计完成105.1万笔,同比下降53.07%,汇兑业务收入完成524万元,同比下降53.3%。邮政机要通信连续保持安全无事故,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等特殊服务得到有效保证。全省46个空白乡镇补建邮政营业场所全部投入运营,邮政营业场所实现乡镇100%覆盖。

全省快递业务量增长速度迅猛,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快递业务量达到了50847.27万件,同比增长53.41%,业务量在全国排名第10位;全省快递企业业务收入达到59.56亿元,同比增长43.94%,快递业务收入在全国排名第10位。

2015年,我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共受理消费者申诉4.1万件,同比增长59.9%,其中有效申诉0.9万件,同比增长3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7万元。有效申诉率为21.95%,较去年下降了3.24个百分点。消费者对企业处理满意率达到94.6%,较去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消费者对邮政管理部门处理满意率达到96.4%,较去年提高了0.92个百分点。

(七)金融服务质量

银行业经营稳健。2015年,全省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41345.9亿元,同比增长11.94%,全年新增存款4511.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9514.6亿元,同比增长16.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3.2个百分点,全年新增贷款4217亿元,居中部六省第二位。全省银行业实现利润568.11亿元。

县域和小微金融服务便利性提高。2015年末,全省共改制农商行77家,县域覆盖率100%;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66家(含2家批筹),其中村镇银行64家、贷款公司2家,2015年新增村镇银行25家(其中9家法人机构、16家分支机构),县域覆盖率基本达到100%。2015年末,全省县域贷款余额达到9149.7亿元,同比增长2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6.3个百分点。全省已建立“普惠金融网格化工作站”1.06万个,安装电子服务机具1.91万个;服务覆盖1884个城镇网格和1.84万个乡村网格,各地网格化金融服务点的授信金额达556.03亿元,实际发放402.38亿元,打开了普惠金融发展的新局面,有效支持了地方经济特别是薄弱环节和民生事业发展,提升了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被誉为湖北银行业的“三万活动”。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对此予以批示肯定,同时,该工作被作为重要举措写入湖北省委《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央视《朝闻天下》、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人民日报》、《瞭望新闻周刊》、《金融时报》等中央媒体均专门推介了金融服务网格化的经验做法。2015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206.52亿元,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69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保持良好。2015年末,全省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500.32亿元,不良贷款率1.69%,资产质量整体稳定、风险可控;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为14.14%,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拨备覆盖率为163.34%。

 

 

 

四、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部分水体水质略有下降;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河流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4.2%,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比例为5.1%,同比持平,总体水质稳定在良好。长江干流、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长江支流、汉江支流水质总体为良好。主要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水域比例为74.2%,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水质为劣Ⅴ类的水域比例为6.5%,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总体水质有所下降。

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均未达到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66.6%,其中达到优的天数比例为11.4%,达到良的天数比例为55.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5.7%、15.2%、3.9%。

全省未出现降水pH均值小于5.6的城市,同比有所好转;全省酸雨发生频率为6.2%,同比下降8.8个百分点。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71.24。

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以清洁为主,部分点位超标,超标项目为重金属。

(一)水体质量

2015年,我省水环境监测网的各级环境监测站对全省59条主要河流的159个监测断面,16个湖泊、12座水库、8个城市内湖进行了监测。

主要河流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2.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Ⅱ类占44.0%,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Ⅲ类占37.7%,同比下降6.0个百分点;Ⅳ类占7.6%,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Ⅴ类占3.1%,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劣Ⅴ类占5.1%,同比持平。河流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与2014年相比,主要河流总体水质保持稳定。

主要湖泊、水库中,无Ⅰ类水域,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Ⅱ类占38.7%,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Ⅲ类占35.5%,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Ⅳ类占12.8%,同比持平;Ⅴ类占6.5%,同比持平;劣Ⅴ类占6.5%,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湖库主要污染指标是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与2014年相比,主要湖库总体水质有所下降。

2015年,我省重点城市在5条河流10个水库水源地上共设置河流监测断面29个和水库监测点位10个,对武汉、黄石、宜昌、襄阳、十堰、荆州、荆门、鄂州、随州、孝感、黄冈、咸宁、恩施等13个城市辖区内39个水厂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全省监测水源地月水质总达标率为100%,全省监测水源地年水质达标率为100%。与2014年相比,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持平。

 

(二)城市空气质量

2015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均未达到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66.6%,其中达到优的天数比例为11.4%、达到良的天数比例为55.2%;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与2014年相比分别下降35.7%、15.2%和3.9%。

2015年,17个重点城市6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按照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评价,可吸入颗粒物(PM10)神农架达标,其他城市均超标,超标0.09(恩施)~0.63倍(荆门、仙桃);细颗粒物(PM2.5)17个重点城市均超标,超标0.14(神农架)~1.17倍(襄阳);二氧化氮(NO2)武汉超标0.3倍,其他城市均达标;武汉、鄂州、荆州、黄冈、咸宁和潜江六个城市臭氧(O3)超标,超标0.01(潜江)~0.08倍(咸宁),其他城市均达标;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17个重点城市均达标。

2015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PM10年均浓度值为99μg/m3,与2014年(103μg/m3)相比下降3.9%,与2013年(94μg/m3)相比上升5.3%。全省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12个地市(不含直管市、恩施州和神农架林区)PM10浓度均值为102μg/m3,与2014年(112μg/m3)相比下降8.9%,与2013年(101μg/m3)相比上升1.0%。PM10年平均浓度最高的5个地市依次为:荆门、仙桃、孝感、荆州、襄阳。与2014年相比,上升的4个地市为:孝感、荆门、天门、神农架;下降且降幅较大的5个地市依次为:荆州、宜昌、黄冈、十堰、武汉。

2015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6.6%,其中达到优的天数比例为11.4%,达到良的天数比例为55.2%;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52.6%(武汉)~91.7%(神农架)之间。武汉、宜昌和荆州3个可比城市优良天数分别为192天、253天和219天,与2014年相比增加10天、77天和45天。全省累计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的天数为252天,占总天数的4.1%;其中重度污染天数241天,占总天数的3.9%;严重污染天数11天,占总天数的0.2%。武汉、宜昌和荆州3个可比城市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分别为19天、31天和15天,与2014年相比减少16天、19天和31天。

2015年,全省17个重点城市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排名,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相对较差依次是:神农架、恩施、咸宁、十堰、天门、黄冈、仙桃、潜江、宜昌、孝感、随州、黄石、荆门、鄂州、襄阳、荆州和武汉。

 

(三)降水质量

湖北省共有17个重点城市进行了降水监测,共设降水监测点44个。按降水pH均值小于5.6作为酸雨城市评价标准,全省未出现酸雨城市。与2014年相比,武汉和宜昌酸雨状况有所改善。

17个重点城市年均降水pH均值范围在5.61(武汉)~7.13(神农架)之间。全省降水pH值均值为6.14,与2014年(5.98)相比有所好转。

全省共采集降水样品2157个,其中酸雨样品134个,占降水样品总数的6.2%。与2014年(15.0%)相比,全省平均酸雨频率下降8.8个百分点。全年有武汉、黄石、十堰、宜昌、黄冈、咸宁等6个城市出现酸雨,酸雨频率在1.3%(黄石)~23.9%(宜昌)之间。2015年,全省出现酸雨样本的区域为十堰、宜昌南部和鄂东部分地区。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

2015年,全省有效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总数为2348个,监测网格覆盖面积1130.4平方千米。全省16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5分贝,与2014年相比上升0.9分贝。16市等效声级平均值范围为51.3(黄冈)~61.8(孝感)分贝。与2014年相比,全省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与2014年相比,16个城市中,十堰、荆门声环境质量等级由“一般”转为“较好”,仙桃声环境质量等级由“好”下降为“较好”,宜昌、荆州声环境质量等级由“较好”下降为“一般”,孝感声环境质量等级由“较好”下降为“较差”,其余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级保持稳定。

2015年,16个城市中,1个城市区域噪声质量处于“较差”水平,5个城市区域噪声质量处于“一般”水平,其余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处于“较好”水平。

2、道路交通噪声

2015年,全省16个城市有效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总数为800个,监测总路长为1416.1千米,平均路宽为30.7米,平均车流量为971.2辆/小时。全省道路交通噪声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8分贝,与2014年相比上升0.5分贝。16市等效声级平均值范围为63.1(天门)~ 71.0(黄石)分贝。与2014年相比,全省道路交通噪声质量总体稳定。

与2014年相比,16个城市中,潜江声环境质量等级由“较好”转为“好”;孝感声环境质量等级由“好”转为“较好”;黄石、十堰声环境质量等级由“较好”转为“一般”;其余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级保持稳定。

2015年,16个城市中,2个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处于“一般”水平,6个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处于“较好”水平,其余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处于“好”水平。

 

(五)土壤环境

2015年全省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部分点位存在超标,主要超标项目为重金属。全省210个点位的2310个有效数据中,有54个超标数据,占总数的2.34%,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所占比例分别为2.00%、0.13%、0.17%和0.04%。有7项污染物指标存在超标数据,其超标率由大到小依次为:镉(10.0%)>镍(7.1%)>铜(3.8%)>滴滴涕(1.9%)>苯并[a]芘(1.4%)>锌(1.0%)>砷(0.5%);最大超标倍数依次为苯并[a]芘(24.51倍)>铜(2.86倍)>锌(2.72倍)>镉(1.1倍)>镍(0.52倍)>滴滴涕(0.48倍)>砷(0.25倍)。

全省畜禽养殖场周边210个采样点土壤以清洁(安全)为主,占总点位数的69.52%,尚清洁(警戒线)、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所占比例分别为17.62%、10.00%、2.38%和0.48%。16个地区中(潜江未进行监测),7个地区的部分点位存在不同程度的重金属超标:重度污染点位出现在黄冈,中度污染点位集中在黄石,轻度污染点位集中在黄石、黄冈、宜昌、荆门、孝感、恩施和仙桃。武汉、十堰、襄阳、鄂州、荆州、咸宁、随州、天门和神农架等9个地区的所有采样点土壤的综合污染水平均处于尚清洁警戒线内。

 

(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5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98.61万吨、11.43万吨、55.14万吨和51.45万吨,较上年分别下降4.55%,5.02%,5.55%和11.33%,较2010年分别下降12.25%、13.95%、20.61%和18.49%,分别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的165.5%、143.8%、248.4%和256.8%,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居全国前列。

 

 

第二篇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导向意识有待增强

部分地方政府、部门质量工作主动作为意识不强,质量认识还处在计划经济、短缺经济时代,尚未从过去抓发展的陈旧观念、陈旧模式中完全转变过来,重发展速度、重GDP规模倾向突出,主动抓质量提升的积极性不高。质量宣传工作不到位,全社会重视质量氛围不够浓。一些企业质量意识淡漠、质量管理薄弱、甚至不讲诚信、逃避监管。中小企业整体质量水平仍然偏低,还没有完全树立对质量的价值追求,没有从长远和长足发展的角度理解以质量为内涵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

二、质量基础服务的潜能挖掘不够

我省是全国创新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率远低于发达省市,制约了全省产品质量的提升。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等质量基础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除少数省本级机构外,近1200多家机构分散在80多个县市19个行业中,普遍存在规模小、布局散、实力弱等问题。重复建设严重,体制机制僵化,市场化程度不高,行业壁垒较多,条块分割明显,服务品牌匮乏,国际化程度不高,既无法"走出去"参加国际市场竞争,也难以在日益开放的国内市场站稳脚跟。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发展相对滞后,检验检测能力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保障质量安全的要求,服务支柱产业、甚至保障民生的基础检测项目、关键质量控制点上,还不能实现检验检测的全覆盖。

三、共建共管的质量体系尚未建成

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改革任务,我省虽然在某些改革领域取得了较大突破,但大多数领域还处在探索阶段,有些改革项目还没有破题,由点向面推进改革任重道远。大质量工作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还没有有效运转,各部门整体联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共建共管的体系还需进一步理顺。

四、质量发展现状不能满足人民需求

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网购产品质量整体状况堪忧,环境质量尤其是空气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根据武汉大学质量发展质量研究院开展的服务业CPI调查,我省服务业顾客满意率不到70,整体状况不佳。服务业标准体系不够健全,创建服务业标准化品牌不多,服务质量满意程度有待提高。出租车服务体制不顺,问题频出。节假日旅游市场接待能力不足,游客抱怨较多。农村邮政基础设施较薄弱,部分快递延误、服务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解决。质量发展现状与潜能不协调,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物质文化生活的新需求。

五、环境质量与工业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

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还相当紧张。环境和发展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治污减排的压力,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防范风险的压力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压力都在继续加大。环境污染集中出现在城市,尤其是工业基础较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且污染范围和程度有扩大和上升的趋势。空气质量状况堪忧;2015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全省1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均未达到二级标准。全年我省17个重点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66.6%,比上年下降12.4个百分点。全省16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5分贝,与2014年相比上升0.9分贝。

六、质量工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不够凸显

中小企业占我省企业总量近95%,我省的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大量集中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质量提升是质量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应加大对中小企业质量提升的扶持,增强政府部门服务企业质量提升的职能,加大中小企业质量提升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中小企业技术联盟的引导,全面支持中小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完善计量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三篇  质量工作对策建议

一、抓好产业、企业质量提升

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新常态,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以质量竞争力为主导,推动经济由外向型规模导向向竞争型效益导向跨越。认真贯彻落实《湖北产业升级发展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建立“以质为帅”的质量考核与评价体系,以质量指标的硬约束手段提升“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集约化能力,加速推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集群,对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行业产业产品质量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质量问题整治和质量提升措施,促进产业质量升级换代。重视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增强政府部门服务企业质量提升的职能,加大中小企业质量提升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夯实企业质量基础,凝聚合力把我省各行各业质量竞争水平提升一个档次,实现经济社会有“质量”的发展。

二、推进质量改革创新

围绕全省质量大会上提出的“放、管、建、治”四位一体质量提升格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把主攻方向放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大胆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改革创新激发质量工作活力,解决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质量服务创新力度;围绕在新常态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低碳低排绿色发展、《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计划、互联网+、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城乡配套改革、区域协同发展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等主动进位服务,弥补这些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产业、行业的质量、标准、品牌服务空缺,创新服务的机制体制,推行建立团体联盟标准,完善标准服务体系,创新性地搭建检测测试平台,切入认证服务,加强品牌培育孵化,推动这些新业态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企业质量创新力度;充分发挥质量的技术支撑作用,大力推动企业质量创新,支持企业开展质量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出新产品、催生新业态,以技术创新引领产品质量提升。强化企业质量创新意识,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质量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完善品牌建设标准体系,促进湖北质量从强调符合性、合格率向注重舒适性、优质率转变,提升功能档次,打造知名品牌。进一步加大质量理论技术创新力度;进一步把科教要素优势转化为创新驱动优势,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质量学科建设和质量理论研究,创新质量战略理论和技术,着力打造引领中部、辐射全国的质量研究品牌。在现有的财力基础上,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购买先进、高效、实用的质量检验检测器具,共建具有权威检测科研能力的国家级质检中心。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探索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不断提高质量信息化水平,构建“互联网+质量”的质量发展新生态。

三、深化标准化改革和发展

把标准创新作为“质量强省”的基础性工程,着力提高标准化水平,建立省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围绕着标准供给侧结构改革,着力解决社会需求与有效供给不匹配的突出矛盾。按照强制性标准更强、推荐性标准更优、社团标准更活的基本原则,优化和完善地方标准化治理体系,一方面对强制性标准进行认真清理和精简,一方面对“保安全兜底线”的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强化实施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基础性、通用性、保障性等推荐性标准的供给,使标准化更好地为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保障。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建立健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以搭建市场主体自治自律的信息公开平台,营造“依标生产、按标服务、以质取胜”的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企业落实标准化主体责任。

四、推动检验检测产业发展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国务院也就中央有关精神提出了“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脱钩、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改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有序放开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的部署要求。全省上下要抢抓机遇,全面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大整合、大发展,为推进质量强省战略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质量技术支撑平台,也为迎接我国全面放开检验检测市场、参与全球化竞争创造条件。一方面,要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组建长江检测集团,在“十三五”期间,着力把长江检测认证集团打造成为中部检测认证行业龙头品牌,推进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整合,以此带动全省检验检测行业打破行业壁垒,实现快速增长。推动湖北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支撑“湖北制造”加快国际化、全球化进程。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地方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组建区域综合性检测中心。同时,鼓励各地加大投入力度,围绕地方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检测中心,增强检测机构自身发展实力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能力。

五、大力培育精品名牌

加大品牌培育、创建和提升力度,营造共同培育名牌氛围,努力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推动品牌创建的工作格局。大力开展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品牌培育、评价、扶持机制,打造一批国内有影响力、国际上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品牌,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重点支持优势骨干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政策引导等手段,培育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尽快培育一批区域特色突出、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块状集聚效应明显的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打造名牌成长快速通道。

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顺应群众对质量工作的新期待,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风险管理。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将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位置前移、重心下移,在落实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的基础上,落实地方政府对质量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切实强化各地各部门对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控责任。二是强化过程管理。必须切实加强对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特别是对涉及群众身体健康的重点产品,一定要加强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探索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质量问题。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集中整治一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重点整治、重点监管、重拳打击,以强有力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健康、用得放心、住得安心。

(作者:转自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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