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处置来凤民生能源集团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通告

2017年5月22日,来凤民生能源集团(下称“民生集团”)发生群体性债务纠纷后,来凤县公安局对民生集团涉嫌非法集资立案侦查。2017年12月4日,来凤县公安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民生集团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集团民间集资数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于2017年12月24日对该集团主要涉案人员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依法处置涉嫌非法集资问题,是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者损失、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必要措施,是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民生集团的集资参与者应及时向来凤县公安机关申报、登记、确认债权债务,严禁散布谣言、聚众闹事、采取非法手段侵占公司财产、非法上访、干扰或阻扰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对办案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司法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抵制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向来凤县公安局、来凤县处非办等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18-6271111,0718-6277882),并积极配合支持来凤县人民政府及司法机关依法查处非法集资行为。

来源 | 来凤新闻网

编辑 | 毛 俊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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