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购房业主告知书

致购房业主:

为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强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保障购房业主的交易安全,请您签订购房合同时,仔细核对以下内容:

一、售楼部需公示的内容:

1、五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商品房预测报告(包含分摊的共用部位名称、用途、位置、面积,以及未分摊公用部位)。

3、《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4、《业主临时公约》。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商品房价目表(价目表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价格执行时间、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等)。

7、商品房预售监管账号(POS机终端号)及开户行购买预售商品房房款必须存入监管账户

二、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订合同时见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并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妥善保管您的签约密码,并监督开发企业于30日内到我局办理备案手续。

三、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开发企业所收取购房定金、办理VIP卡等销售行为属违规行为,欢迎举报。

我局将不定期的开展随机检查,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举报投诉电话:0718-6282599

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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