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三举措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通讯员 李敏 赵磊)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等规定,积极开展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对债务的类别、举债行为、举债额度进行清理核实。

一是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乡镇、村的债务进行分明别类管理,规范举债行为,严格控制增量,积极消化存量,依法处置隐形债务,禁止以购买服务、担保等形式变相举债,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同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二是加强债务清理核实,摸清家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会议强调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乡镇、村要高度重视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业务人员认真按《债务清理核实情况表》的填写口径和要求,做到不漏填、不多填,数据真实、准确,确保债务清理核实质量。同时,会议强调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清理核实的对象、内容和时间要求,以2014年甄别的债务和2015年以来举债逐一进行清理核实。

三是强化清理核实责任。对债务清查核实工作弄虚作假,数据不实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追责问责。

来源 | 通讯员 李敏 赵磊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