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与供应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

(通讯员 彭素珍 向开斌) 7月30日,县财政局在七楼会议室签订来凤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本次签订合同的商家共有45家,涉及到文化用品、印刷出版,办公家电、机动车保险、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设备5个项目。

此次签订合同的企业及商家是2018年7月6日来凤县采购中心公开招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合同的有效期从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即在合同有效期内,各单位采购所需办公物品,如果在规定的额度(需公开招标的额度)以下,可以直接在协议供货商家购买。

据了解,此举措这不仅方便了单位,也节约了许多报账环节,商家和单位来说是互利共赢的好事,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协议的供应商信守承诺,依法经营,如果在采购部门不定期检查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采购部门将依法处理。

来源 | 来凤新闻网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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