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我县建成旅游商品生产示范区,提升我县旅游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引导更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特举办第二届旅游商品创新大赛。
一、活动主题
创新旅游商品,打造来凤品牌。
二、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自愿申报与行业推荐相结合原则。
三、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17时止。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参赛单位或个人须详细填写申报表(见附表)。
2、填写参赛商品(作品)说明。说明材料要求文字精练,要点清晰,说明作品的设计构想及创意,字数不超过300字。
3、参赛商品(作品)需拍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附图片名称),且需要提交一份实物。
4、提供参赛商品(作品)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如专利证书、其它获奖奖牌及证书复印件。
(二)参赛商品(作品)可由企业或个人申报,数量不限。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单位或个人的报名费、评审费用等。
(四)参赛商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违者自负法律责任。
(五)参赛商品(作品)知识产权仍然属于原作者,但活动主办方拥有对参评作品在活动期间展示和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等权利。
(六)参赛商品(作品)的创新设计费、模型、样品及产品制作、运输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六、获奖商品权益
(一)获奖产品(作品)将优先向上级推荐评选(如“灵秀湖北”旅游商品);
(二)将获奖旅游商品信息在来凤新闻网、来凤旅游网等媒体登载,便于旅游商品企业和旅游消费者查询;
(三)将获奖旅游商品在相关媒体、旅游宣传品和对外旅游促销展览活动中予以宣传;
(四)推动获奖旅游商品进商场、进景区、进宾馆、进游客服务中心,面向旅游者进行销售;
(五)获奖商品(作品)在以后的包装上可冠“来凤县第二届旅游商品创新大赛×奖产品”等字样。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来凤县旅游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档案大楼9楼)
咨询电话:0718-6271858
联 系 人:
田 虹 电话:15335833055
江 浩 电话:15335806261
来凤县旅游局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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