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陕西高红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情况汇报
(2018)来凤民生破管字第 154号
一、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11日,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央分局登记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邓家勇,登记股东为邓家勇,100%持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街南段320号高山流水幸福快车(西区)3幢1单元122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311040237Y。
2、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关系
2017年8月20日,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邓家勇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由邓家勇代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00%持有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根据《股权代持协议书》,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现状
公司成立后,实际并没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三、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状况
经调查了解,公司仅有一栋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的基本情况
2014年9月,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陕西高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西安市未央贞观路以西、凤城六路以北红色村一、二、五组城改项目DK-1地块项目5号楼,属城中村改造项目,系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施瑞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总建筑面积约为10552平方米(含赠送面积552平方米),总房款为壹亿元人民币,已全部付清。2017年7月28日,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换据说明函》证实,对于上述房产购买款,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施瑞萍各出资5000万元,对于房屋产权各占50%的比例,即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权面积为5276平方米。
2、房屋办证情况
该房屋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仅与陕西高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尚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管理人向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调查了解到因陕西高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钱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城市建设配套费,该房屋现无法办理产权证。
3、房屋的利用现状
2017年12月13日,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宜和佳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8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房屋装修已基本完成。
4、房屋的权利状态
该房屋目前处于无证和查封状态:
2018年12月15日来凤县公安局来公(刑)封字[2018]121502号查封决定书,对其房产进行查封;2018年12月17日来凤县人民法院(2018)鄂2827破2—2号民事裁定书对该房产采取查封措施。
四、西安能源科技公司对外债权债务
1、对外债务:无
2、对外债权:与西安宜和佳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依据合同收取租金。
五、涉案房地产开发企业陕西高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状况
陕西高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3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耀武,股东为王耀武和宋爱萍(系夫妻关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色村一、二、五组城改项目由该公司负责。其中,西安来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DK-1地块5号楼正是其开发的楼盘。该公司目前面临着如下问题:
1、资金链断裂,企业举步维艰。
经了解到,陕西高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资金链断裂,其所开发的红色村一、二、五组的城改项目的土地均没有资金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配套费,目前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所建设的房屋均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2、政府对其改造项目采取“清盘”措施。
因该公司违约,2017年1月18日,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陕西高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色村一、二、五组城改项目部分清盘协议》,收回了高红公司负责开发的部分土地和楼盘。
3、公司在外涉及债务数额巨大,涉诉案件众多。
高红公司涉及诉讼案件较多,并且数额较大。一是与王忠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高红公司就需要支付王忠明3.4亿的投资款及利息。高红公司一直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王忠明申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其公司股东王耀武、宋爱萍的全部股份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二是与另一购房人涉及房屋买卖的纠纷,涉诉标的额约4.3亿,该案尚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中;三是与另一合作商的投资纠纷,涉案金额1.8亿元。四是其他经济纠纷也较多。
4、该公司在当地政府心目中已丧失信誉
管理人在向当地政府部门了解房屋办证情况时,当地政府听闻开发商是高红公司时,均表示很头痛,很无奈。该公司有可能被收购或走破产之路。
5、被其他法院查封的可能性极大
陕西高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对外涉诉较多,不排除其他法院对房产采取保全措施。
六、面临问题总结
1、该房屋现处于无证状态,且陕西高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堪忧,短时间内无法办理涉案房地产的相关权属证书;
2、该房屋系和施瑞萍共同出资购买(各占50%的产权)且出租给西安宜和佳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2018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基于房屋共有及出租的情况,该房屋意向购买人受限;
3、管理人经来凤县人民法院同意,对该房屋进行挂网拍卖处理,该房屋第一次拍卖没有成功,处于流拍状态。
4、管理人委托湖北衡平评估有限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评估的面积等依据的是与陕西高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房屋共有权人对房屋评估结论提出异议。依据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局的规划设计,房屋的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对于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将据实进行调整。
七、处理建议
基于上述特殊情况,为了保证资产价值最大化及整个资产的安全,管理人建议及时对该资产进行处置。现第一次拍卖已流拍,管理人拟在法律允许的降价幅度内降低保留价后再次挂网拍卖。因该房产属于破产财产,涉及破产企业及广大债权人权益,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管理人无权将破产财产降至评估价之下进行处置。管理人建议将上述调查情况予以披露,并将处理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有异议的,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书面异议提交地点:来凤县教育城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魏律师;联系电话:13789901266)。公示期满后,管理人视异议情况再依法予以处理。
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来源 | 来凤电视台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