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采购办制定2019-2020年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指导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通讯员 彭素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33号)文件的精神,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发挥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来凤县财政局采购办制定了来财采发【2019】13号文件。

该文件按照湖北省2019-2020年的政府采购目录的要求和变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之规定,根据我县政府采购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本办法,指导我县各预算单位进行规范有效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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