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本是和家人朋友欢聚一堂的快乐时刻,但被执行人杨某却过了一次笑不出来的61岁生日。3月25日,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来凤县法院为他送上了一份拘留“大礼”。
2015年2月,申请人王某经人介绍购买被执行人杨某的房屋,双方签订房屋出卖协议,杨某将其位于来凤县翔凤镇黄茅坪村一栋6层楼的4楼房屋永久性卖给王某,卖房总价为33万余元,王某支付了7万元的房屋预付款,杨某收款并出具收条。协议签订后王某以杨某房屋无建房手续无法过户诉至法院,经来凤县法院审理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出卖协议书》无效,杨某退还王某预付款7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未退还7万元,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结果不尽人意,杨某不但没有主动履行,为了逃避债务,还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一走了之,不知去向。执行干警多次到他家中寻找,均无果而返。
3月25日,执行法官第七次来到杨某家,没想到这一次杨某竟然在家,原来这天是杨某的61岁生日,杨某专程赶回家和家人一起吃饭庆祝。执行法官立即对杨某做起思想工作,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还会受到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等法律制裁,但被执行人杨某直接表示没钱不会还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来凤县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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