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阳 向开斌)依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及《来凤县行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来政办发[2017]76号文件精神,近期,来凤安排专班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出租逾期情况进行清理。
经过大力排查、核对,发现出租逾期二十多个单位,承租商户逾期合同153宗,逾期未收取租金(2018年度合同金额数)4892176元。下一步,县国资局本着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监督管理职责,坚持问题导向,“谁占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对逾期租金未缴纳入库的,国资局下达主体责任单位缴款通知书,限期缴纳入库,否则与单位工作经费及奖励性工资挂钩;对轻视资产管理、不管理、乱管理而造成资产流失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规、违纪的移送纪委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来源 | 通讯员 刘阳 向开斌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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