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2016年至2019年9月 30日的交通执法过程中,依法查扣了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共计1672辆(其中摩托车1561辆、汽车111辆),车辆所有人至今未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现将车辆相关信息进行公告,请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或者管理人自公告之日起,即时到来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来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车辆进行处理。
附:车辆相关信息
2019.07.23-9.30报废车辆清理.xls
来源 | 来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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