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来凤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七轮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二、三巡察组将于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2月20日,对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贸促会、县教育局(含县职中、县一中)、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同时,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检查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贸促会、县教育局(含县职中、县一中)、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及成员和重要岗位中层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交给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对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贸促会、县教育局(含县职中、县一中)、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供销社巡察期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接访地点如下:

巡察组办公地点:原地税局办公楼六楼

意见箱设置位置:原地税局办公楼入口处;县体育场东2通道处。

巡察组公开电话:

第一巡察组:17762316291 0718—6284952

第二巡察组:17762905265 0718—6277553

第三巡察组:17762906110 0718—6277602

电话接受举报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巡察组接访地址:原地税局办公楼六楼

巡察组电子邮箱:

第一巡察组:hblfxc01@163.com

第二巡察组:hblfxc02@163.com

第三巡察组:hblfxc03@163.com

中共来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来源 | 中共来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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