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 相关事项工作流程
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相关事项工作流程
一、新设立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
(1)提交行政机关设立有关文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
(3)法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5)受理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并发布公告。
二、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补领
(1)换领、补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情况说明或请示;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公告;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
(4)受理审核通过后收缴原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5)补发证书并发布公告。
三、行政机关名称、服务宗旨、办公地址、法人等事项变更
(1)法人变更需提交新法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名称或服务宗旨变更需提交相关文件;
(3)办公地址变更需提交机构地址变更证明;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领表;
(5)受理审核通过后收缴原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6)发放证书并发布公告。
四、行政机关撤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注销
(1)提供机构撤销的文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
(3)受理审核通过后收缴原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4)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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