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 相关事项工作流程

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相关事项工作流程 一、新设立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 (1)提交行政机关设立有关文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 (3)法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提交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5)受理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并发布公告。 二、行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补领 (1)换领、补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情况说明或请示;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公告;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 (4)受理审核通过后收缴原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5)补发证书并发布公告。 三、行政机关名称、服务宗旨、办公地址、法人等事项变更 (1)法人变更需提交新法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名称或服务宗旨变更需提交相关文件; (3)办公地址变更需提交机构地址变更证明;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领表; (5)受理审核通过后收缴原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 (6)发放证书并发布公告。 四、行政机关撤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注销 (1)提供机构撤销的文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 (3)受理审核通过后收缴原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4)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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