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融媒体记者 杨依泉 通讯员 叶挺)近日,来凤县法院大河法庭“环环相扣”,多措并举,仅用不到一周时间,追回企业货物尾款,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恩施某农业公司是一家主营香菇产业的公司,与被告汪某常有交易往来。汪某拿货后,却迟迟未付尾款,恩施某农业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大河法庭。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大河法庭开启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此案。立案当天便联系上汪某,明确未付货款数额。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确认了汪某仍欠恩施某农业公司1.3万元。
大河法庭庭长叶松通过微信、电话多次联系汪某,对其释法明理,希望他以诚信为本,主动还款,减轻诉累。汪某承诺3月10日前解决好尾款问题,并先支付了5000元表达还款诚意。办案多年,先支付部分欠款以拖延时间,后又拒绝履行的当事人不在少数,叶松也做好了另外的准备。
为了防止汪某到期不履行,叶松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调解,生成与普通民事判决书同等强制执行效力的“诉前调解书”,汪某虽参加了调解,但拒绝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眼看诉前调解不成,叶松便立马将开庭的传票发给汪某,开庭时间是3月11日上午。叶松明确告知汪某,如果他按照约定还款了,3月11日将不再开庭。
3月11日,案件如期开庭,法庭上汪某深知履行还款义务势在必行,又支付了5000元。至此,恩施某农业公司拿回了大部分货款,表示“现在生意难做,大家都不容易,剩下的部分将和汪某私下协商解决”,便主动向大河法庭申请撤诉,案件就此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