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将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198万元

4月18日,笔者从来凤县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国务院决定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省财政此次下达该县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为198万元,4月中旬前,来凤县将通过“一卡(本)通”方式,将一次性补贴发放到实际种粮生产者手中。

此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家庭承包农户,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范围为2021年实际种植稻谷、2022年实际种植小麦的生产者(以下简称种粮生产者)。

新型经营主体和组织的流转土地来源于确权确地的农户的,农户不得申报补贴;流转土地来源于村组非承包地、农场耕地的,村集体组织、农场不得申报补贴。流转土地合同(协议)明确谁享受种粮补贴的,按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对象。

来凤县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来凤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2021年全县稻谷面积、小麦播种面积,统一测算分配,将补贴资金通过来凤县农村商业银行兑现专户统一组织发放。

下一步,来凤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将加强补贴政策落实的日常工作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与交叉检查等有效形式,对补贴面积申报、审核,补贴资金发放、资料归档、信息报送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及时处理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来凤县融媒体中心 张杏 通讯员 邱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