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摘要
1.总体要求
到2017年,实现来凤县、鹤峰县整县脱贫;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并力争达到所在县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县贫困发生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全面实施“五个一批”
(1)扶贫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特色产业覆盖,大力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以县市为单位制定特色产业到户扶持措施,梯次推进有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加工业对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市场主体带动,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基地+合作组织+村集体+涉农企业+贫困农户”等利益链接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签订帮带贫困户增收致富合同,加大对履行帮带责任的市场主体在财政资金、扶贫贴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乡村旅游承载。电子商务对接,以县市为单位设立电子商务扶贫基金,出台农副产品电商销售支持政策,将贫困村、贫困户的特色产品直接销售到终端市场。能力建设到户,整合党校、职校、企业、乡镇涉农服务中心资源,强化贫困群众技能培训,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就近地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补助标准,加大“雨露计划”等职业教育培训力度。
(2)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以县市为单位设立扶贫搬迁专项基金,全面推进搬迁安置工作,对无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的特困搬迁户,按人均住房不低于20㎡的标准,由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进行集中兜底安置;对一般贫困户,给予平均每户不低于2万元的搬迁补助,同时,提供最高10万元、为期5年、全额贴息的扶贫搬迁专项贷款支持。
(3)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因户制宜实施低保兜底。
(4)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全面实施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障特惠政策,对贫困户参合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补助政策。
(5)教育助学帮扶一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2018年前全部完成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覆盖面。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行动,城市示范中小学与农村薄弱学校实行结对全覆盖。
3.精准解决突出问题
(1)加快农村水利建设。对符合“低保政策兜底”条件的贫困户,实行“两面一补”政策,即集中供水免收入户安装费、免收基本用水费,对分散供水自建水池给予适当补助。将贫困饮水安全建设投入标准提升到人平1000元。到2018年,通过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相结合,全面解决贫困村、贫困群众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
(2)推荐农村电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解决贫困村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开展光伏扶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优先安排接入上网。到2017年底,全面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消除存量配电网供电“卡口”和“低压电”现象(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各县市)
(3)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进行全面清理、造册登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采取自营、联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县市、乡镇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对有发展潜力的村集体经营项目,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鼓励金融部门加大信贷扶持力度、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给予优惠和扶持。鼓驻村帮扶单为通过投入资金帮助购置可盈利性固定资产等方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积极探索将州、县市政府控股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部分股份量化到贫困村,切实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无收入的问题。
4.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恩施州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评办法》《恩施州直单位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和《全州乡镇(办事处)精准扶贫暨经济社会发展绩效综合考评办法》等考评办法。建立完善精准扶贫检查督办机制,形成精准扶贫考核考评常态化、制度化,并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州建立1亿元的奖励资金,对如期“摘帽”的县市、出列的乡镇、脱贫的村以及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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