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加大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的引领力度,从而提高民间投融资效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 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鄂政办发〔2014〕65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5〕14号)有关精神以及《恩施州金融管理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6年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发展计划的通知》(恩施州金管发〔2016〕3号)具体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2016年度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批设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县人民政府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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