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破裂起矛盾 执行法官止纷争

幸福的婚姻和家庭总是需要用爱心、奉献和责任担当来维系着,然而来凤县翔凤镇一对夫妻婚后两人感情淡化,女方又在未结束婚姻关系前与他人生子,导致家庭矛盾激化。来凤县法院执行法官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原则在执结案件的同时化解了家庭矛盾。

覃某某(男)与杨某在结婚一段时间内夫妻感情较好,此后覃某某外出打工,在此期间杨某与他人生育小孩,双方感情破裂且均明确表示同意离婚。来凤县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跟随男方生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835元;女方返还男方现金8200元,赔偿男方精神抚慰金20000元。判决生效后,覃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凤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调查了解,覃某某与杨某的孩子已经10岁,且学习成绩很好,覃某某常年外出务工,孩子教育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双方共同财产由于未办理相关证件,亦很难进行分割。执行法官通过向双方耐心解释,本着家庭和睦,有利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孩子跟随母亲生活,覃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双方共同财产归孩子所有,不做分割;覃某某放弃精神抚慰金赔偿。

大多数情况下,司法途径是人们解决矛盾纠纷的迫不得已之选择。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不仅仅要做到让当事人服判息诉,更应该做到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原则,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维护大局稳定,弘扬社会正能量。


(作者: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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