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好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困难集资人的生产生活等突出问题,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合理、酌情救助、严格把关的原则,统一相关救助标准和操作程序,对出现的特殊困难集资人群体实施应急解困,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本方案。
一、特困对象
1、集资人及直系亲属(仅指与集资人共同生活且集资人负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死亡的;
2、集资人及直系亲属(同上)身患绝症晚期或进入重症监护抢救室的。
未列入本方案特困对象范围的其他困难集资人可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民政救助。
二、资金额度
每次(人)10000元以内。在其集资本金减去已领利息后余额中扣除,如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余额执行。
三、资金来源
由管理人另行筹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程序报批,严格总量控制。
四、操作流程
(1)本人在管理人办公处领取申请表,据实填写;
(2)提交相关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住院重症监护室抢救证明、死亡人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集资合同复印件、收据复印件等;
(3)申请人据实填表后由所在行政村(社区)核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提交管理人审核、审批;
(4)及时公开。经过调查审核、审批后及时公开,接受集资人和社会监督。
五、资金发放
属于住院费用的,直接将救助资金打入危重病人就医的医院帐户;死亡的则救助资金打入其家属指定的银行卡;上列款项待清偿方案确定后清偿债务时予以扣除。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恩施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执行直至债务清偿开始。
管理人办公地址:湖北省来凤县教育城三路(龙凤科教示范园还建小区对面);
民政救助联系人:陈国平 联系电话:07186281377
来凤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18年8月10日
来源 | 来凤电视台
编辑 | 李传宝
审核 | 叶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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